讀懂保險契約~第十五條:退還所繳保險費(並加計利息)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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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逐條說明
【條款】
要保人或應得之人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或第十七條約定申請退還所繳保險費(並加計利息)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及除戶戶籍謄本。
三、申請書。
四、要保人或應得之人的身分證明。
【條款說明】
無說明,故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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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逐條說明【條款】
要保人或應得之人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或第十七條約定申請退還所繳保險費(並加計利息)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及除戶戶籍謄本。
三、申請書。
四、要保人或應得之人的身分證明。
【條款說明】
無說明,故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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