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懂保險契約~第二十六條: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

發佈日期 : 2012年12月20日 撰文 :陳忠興
文章編號: 190

分享到 Google+    Facebook    LINE


受益人的指定雖沒有限制,但應該要定期去檢視現行的受益人指定是否仍符合自己的想法。有時被指定的受益人已經身故,或原為夫妻現已離異而勢同水火,凡此種種都可能導致未來保險金真正的去向,與當事人的期待有所不同。所以定期檢視受益人的指定,確實有必要。

現行的保險金受益人指定方式,具備多數性及多層性。但條款並沒有約定當其中一個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身故時,究竟被指定受益比例的保險金,如何由同順位其他受益人或由次一順位的受益人遞補?有無指定受益比例是否有差別?凡此種種都可能是未來發生爭議的所在。所以要保人如果沒有好好思考如何指定,在前述狀況發生時,可能會有意想不到的結果。以下例說明可能發生的狀況,至於如何遞補是個人認為合宜的解釋,但是如果實際上發生了爭訟案件,仍應依法院的實際判決為準:

[設例]

甲是被指定的受益人,但先於被保險人乙身故,要保人因疏忽沒有即時變更受益人,被保險人就發生保險事故死亡。在受益人指定一人或多人,是否指定受益比例?以及是否指定多個順位的受益人?在以上各種指定的方式下,什麼人取得保險金?取得多少保險金?這都會有很大不同的,所以我們有必要好好地了解一下:
變更受益人說明 - 保險雲世代


本篇文章提供下載,下載位置:PDF檔






推薦書籍
養得起的未來:退休要有錢的35個財富觀念與人生態度
養得起的未來:退休要有錢的35個財富觀念與人生態度
把夢想當飯吃,提升生命績效(無書,2CD)
把夢想當飯吃,提升生命績效(無書,2CD)
人類木馬程式:隨書附贈《21天快篩清除木馬實用手冊》,幫你快速打通金錢與愛情的任督二脈!
人類木馬程式:隨書附贈《21天快篩清除木馬實用手冊》,幫你快速打通金錢與愛情的任督二脈!





相關文章

讀懂保險契約~第十五條:退還所繳保險費(並加計利息)的申請

讀懂保險契約~第二十一條:減額繳清保險(不含躉繳及一年期人壽保險)(以不分紅保險單為例)

讀懂保險契約~第四條:保險範圍

讀懂保險契約~第三條: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讀懂保險契約~第十九條:欠繳保險費或未還款項的扣除


隨機文章

造成風險的因素

男性皮膚比女性油

[親情] 「妳或許不記得,但她卻不曾忘記」導演版

積極面對健康的維護

【專訪】金控保代副總經理 張邦彥 成功業務員簡單法則:每天從家裡到職場,從職場出去認真拜訪客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