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定存保單」-不該是您的第一張保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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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年底出現許多關於保險主管機關金管會即將嚴管類定存保單的消息,例如自由時報在12月20日報導:「對於保險業狂賣類定存保單,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這個問題若不處理,把保險公司養成『類銀行』,卻不考慮能否消化,這樣下去,不只是拉肚子的問題,以後可能會中風。曾銘宗昨赴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備詢,他說,希望保險業回歸本業,保險公司不應是銀行,類定存保單大幅膨脹,對未來發展絕對是負面的。曾銘宗指出,因為怕部分壽險公司會出現『流動性風險』,所以金管會的措施會逐步推出,不一定在明年(2014年)1月就將導正措施全部推出。」。
金管會整頓「類定存」保單的新措施,包括消費者解約時,收取解約費用的年限從現行三年拉長到六年,且至少須收取1%以上的解約費用,也就是消費者投保類定存保單,如果在六年內中途解約,都將損失至少1%的解約成本,預計從2014年1月起生效,類定存保單勢將變得更貴,值得消費者注意。金管會相關措施彙總如下表,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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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年底出現許多關於保險主管機關金管會即將嚴管類定存保單的消息,例如自由時報在12月20日報導:「對於保險業狂賣類定存保單,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這個問題若不處理,把保險公司養成『類銀行』,卻不考慮能否消化,這樣下去,不只是拉肚子的問題,以後可能會中風。曾銘宗昨赴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備詢,他說,希望保險業回歸本業,保險公司不應是銀行,類定存保單大幅膨脹,對未來發展絕對是負面的。曾銘宗指出,因為怕部分壽險公司會出現『流動性風險』,所以金管會的措施會逐步推出,不一定在明年(2014年)1月就將導正措施全部推出。」。
金管會整頓「類定存」保單的新措施,包括消費者解約時,收取解約費用的年限從現行三年拉長到六年,且至少須收取1%以上的解約費用,也就是消費者投保類定存保單,如果在六年內中途解約,都將損失至少1%的解約成本,預計從2014年1月起生效,類定存保單勢將變得更貴,值得消費者注意。金管會相關措施彙總如下表,供您參考:
| 內 容 |
|---|
| 利率變動型年金及萬能保險商品不得有費差損,2014年1月中完成調整 |
| 收取解約費用年限從三年拉長到六年,且至少必須收取1%的解約費用 |
| 嚴格規範利潤測試,避免保費太低產生利差損 |
| 要求保險事業發展中心全面檢討導正類定存保單 |
| 研擬從銀行保險通路銷售方面解決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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