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怎麼清查

發佈日期 : 2014年01月06日 撰文 :張躍騰律師
文章編號: 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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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怎麼清查 《問題》
被繼承人曾公平因氣溫驟降突然死亡,他因生前忙於事業未立遺囑,家人也不清楚到底遺留多少財產以及債務,繼承人要如何查得被繼承人的財產資料呢?

【說明】
一、前往各地區國稅局申請被繼承人的財產歸戶資料:
繼承人可持死亡證明書至戶政機關申報除戶登記及請領除戶戶籍謄本。當申報好除戶登記後,稽徵機關約在一個月左右會將申報遺產稅申請書及應注意事項寄發給繼承人,提醒應自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六個月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遺產稅。 繼承人之一可檢附被繼承人除戶謄本、繼承人本人之身分證及印章,向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所在地之轄區稅捐機關申請被繼承人之「財產總歸戶」,查詢「財產清單」及「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以了解被繼承人生前在其名下稽徵機關所記載之財產清單及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與金融機構的資金往來。因稅捐機關更新建檔時間與實際情形有時間差,故繼承人可將國稅局所提供之財產明細作為參考,與繼承人已知的財產,逐項了解比對。調閱財產歸屬資料清單,可看出被繼承人的記載財產,若發現短少應查明是否出售或處分,並進一步向往來銀行查明交易資料,釐清財產及資金流向。

二、財產歸戶清單
(一) 不動產:土地、房屋登記謄本 繼承人可向地政事務所申調被繼承人死亡年度的登記簿謄本,俾利填寫各項資料。繼承人依據建物、土地謄本可算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產的不動產價值,並可了解該土地、建物是否有設定負擔(例如抵押權設定或地上權設定)及其他債務。

(二) 投資:因有時間略差,建議可配合所得資料清單內之營利所得 一併查對。

(三) 車輛:注意車款、出廠年份,可至中古車網站查詢估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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